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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贸粮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慈溪杭州湾海塘加油站进行扩建的请示》(慈贸〔2007〕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慈溪杭州湾海塘油料经营部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七塘公路北侧原地改扩建。其扩建后规模为:占地面积2130平方米,电脑加油机4台,30立方米埋地卧式油罐5只(汽油灌3只、柴油灌2只),营业用房等建筑面积650平方米,雨棚高度不低于6米,总投资120万元。

    上述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等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在2008年7月底前完工。

    按照商务部23号令《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浙经贸商发展[2005]183号文件规定,请通知企业凭本批复及项目申报表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设计、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项目竣工后,及时报你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委备案,方可对外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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