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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杭州中油瓶窑中心加油站原地改扩建的报告》(余发改〔2007〕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瓶窑中心加油站原地改扩建。改扩建后规模为:占地面积3533.8平方米,电脑加油机4台8枪,30立方米埋地卧式汽油储罐3只、30立方米埋地卧式柴油储罐2只,营业房等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含雨棚400平方米),雨棚高度不低于8米,投资169万元。

    以上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等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要求在2008年3月底前完工。

    按照商务部23号令《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浙经贸商发展[2005]183号文件规定,请通知企业凭本批复及项目申报表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设计、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项目竣工后,及时报你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委换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收回旧证书,凭新批准证书向当地工商等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对外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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